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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洪观新闻·南昌晚报记者 汪晶晶 文 魏勇剑 图
为降低占道施工给道路交通带来的影响,防范交通事故的发生,结合全市道路交通安全整治“百日攻坚”行动,自即日起,南昌市公安局交管局在全市开展占道施工作业专项整治行动。
占道施工项目应悬挂公示牌
据了解,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将进一步明确先审批后施工原则,实现全覆盖巡查督导落实安全防护措施;通过采取专题会议部署、见面约谈等方式督促道路养护作业单位、施工企业和人员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其中包括施工作业区域、周边道路交通警示设施设备的设置,施工围挡、夜间照明设备、交通安全引导和管理人员安排等。
同时,严格依据《城市道路施工作业交通组织规范》设置道路施工交通控制区域,包括工作区、警示区、上游过渡区、缓冲区、下游过渡区和终止区以及相对应的安全距离。此外,对依法审批的占道施工项目,施工单位还要悬挂占道施工公示牌,对工程名称、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行政许可文号、道路围挡等基本情况进行公示、公告,并接受市民监督。
不按批准时间施工将受罚
南昌交警将聚焦“三大重点”全力开展整治。严格依法审批,因工程建设需要占用、挖掘道路,或者跨越、穿越道路架设、增设管线设施,应当事先征得道路主管部门的同意;影响交通安全的,还应当征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同意。施工作业单位应当在经批准的路段和时间内施工作业,并在距离施工作业地点来车方向安全距离处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施工作业完毕,应当迅速清除道路上的障碍物,消除安全隐患,经道路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验收合格,符合通行要求后,方可恢复通行。
严格实施处罚措施。对于未经审批、报备擅自占道施工作业的,不按批准时间施工,不按规范设置围挡安全设施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通报道路主管部门进行处罚。南昌交警将严格落实“每日一巡查”机制,对施工围挡、交通组织、交通设施、公示公告牌、交通安全员到岗到位情况进行巡查,对发现的交通安全隐患问题及时下发书面整改通知书,督促整改到位。交管部门还将开展违规占道施工作业研判打击,与城管、交通、公路、住建等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对发现的擅自占道施工作业,及时移交至道路主管部门依法处置。
占道施工安全防护不到位将被约谈
对道路交通影响大的占道施工项目,施工业主单位要严格按照《城市道路施工作业交通组织规范》等相关规范要求,委托第三方设计单位编制交通疏解方案,经审查通过后方可组织实施;对临时占道抢修项目,施工单位要在24小时内补办相关审批手续。对存在未经报批擅自占道作业、未按规定占道作业、超期占道作业、安全防护不到位等安全隐患的业主单位和施工单位,交管部门将进行警示约谈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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