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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母网8月15日讯(YMG全媒体记者 金海善 通讯员 李琪)我市首部液化石油气钢瓶制造的地方标准《特制液化石油气钢瓶》于日前实施,符合该标准的钢瓶10年内免定期检验,通过智能化管理手段保证钢瓶的安全使用。
钢瓶作为与百姓衣食住行紧密相连的特种设备,更是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点,根据国家标准,液化石油气钢瓶每4年检验1次。2022年我市提出了《烟台市液化石油气钢瓶10年报废试点试行方案》,烟台市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委托莱州工作站参与,协调液化石油气钢瓶生产企业,制定严于国家标准的试点钢瓶企业标准:增加钢瓶的壁厚、稳定提高产品质量、提升钢瓶的安全性能,保证10年内强度满足安全性能要求;10年内钢瓶免于定期检验,通过智能化管理手段,保证在用液化石油气钢瓶的安全使用。该标准在液化石油气钢瓶制造、使用、安全管理等方面进行了新的尝试和突破,项目科研课题也获得了中国职业健康安全协会的科技进步三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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