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年报客户端讯(顾家奇 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王烨捷)车辆不符合网约车营运资格怎么办?开不出无犯罪记录证明也能解决?日前,号称手眼通天的“P图大神”刘某,被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变造国家机关公文、证件罪提起公诉。该案中,有多人在有犯罪记录、有酒驾记录的情况下,通过刘某帮助“成功”申请注册成网约车司机。
“车子年限到了,跑不了A平台的车。”“OK,700!”这是检察官在后续调查中查找到的一段短暂对话。范某在这段对话中向刘某转去700元,并向对方发送了自己行驶证、驾驶证、身份证、车辆照片等资料。
大半个月后,范某收到刘某的反馈,称A平台资质审核严格,一旦“技术操作”被发现,不仅可能封号,已经赚取的车费也肯可能被扣留。在刘某的“帮助”下,范某最终成功注册了其他几个网约车平台,并再次转去了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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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9月,范某如愿开始在3个网约车平台上接单。
巫某因为有酒驾的不良记录和抢劫罪前科,不符合《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中规定的“从事网约车服务的驾驶员,应当无饮酒后驾驶记录和无暴力犯罪记录”,多次注册审核网约车平台无果。
2022年7月,巫某闲聊中得知,“大叔工作室”(刘某微信昵称)可以代办网约车注册,他添加刘某微信向其转去了1300元,最终竟也在“技术操作”后通过审核,开上了网约车。
2023年1月,某网约车公司工作人员在审核司机注册上传的无违法犯罪记录时,扫描了后台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附带的二维码,发现居然有个别司机上传的证明内容和公安平台记载内容不一致,疑似伪造证明,决定向公安机关报案。
根据线索,刘某很快被抓获归案。
刘某称,自己帮助他人申请网约车资格的部分材料是通过修改、变造所得。经查,2021年起至案发,刘某曾多次帮助他人在公安机关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上修改相关信息,帮助申请人变造行驶证牌号、车辆注册日期等。刘某共涉及变造公文、证件17件,从中非法获利人民币8000余元。其中,部分材料刘某交由同伙高某进行“PS”处理,每次仅支付高某5元至10元的报酬。
根据刘某的供述,高某随即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承认了全部犯罪事实。即便每次获利仅有5-10元的报酬,高某也被检察机关以涉嫌变造身份证件罪提起公诉。
该案承办检察官张婷提醒那些钻空子的不法分子,变造国家机关公文、证件涉嫌刑事犯罪,“哪怕像案件中的高某,获利仅仅几十块钱,也需要付出惨重代价”。
(来源:中国青年报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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