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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日前发布关于促进退役风电、光伏设备循环利用的指导意见,其中提到,强化资金和政策支持。利用中央预算内投资现有资金渠道,加强对退役风电、光伏设备循环利用项目的支持。依法落实节能节水、固定资产加速折旧、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等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研究将退役风电、光伏设备循环利用产业纳入绿色产业指导目录。丰富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为符合条件的退役风电、光伏设备循环利用类项目提供融资便利。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制定退役风电、光伏设备循环利用产业专项支持政策。指导意见详情如下:
编辑:夏徐寅
责任编辑:王布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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