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模板字体和格式,字体大小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____________(姓名、性别、年龄)在我公司(或者企业、单位)任________(董事长、总经理等)职务,是我公司(或者企业、单位)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________公司(单位全称加盖公章)
20___年__月__日
附:
法定代表人住址:
电话:
二、法人代表可以变更吗
《民法典》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中规定,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由上述规定可以看出,公司法人代表是可以变更的。实务中,公司在变更法定代表人时,应根据法定代表人是由董事长(执行董事)还是经理担任的不同,由公司股东会或者董事会作出决议,按照工商部门要求准备相关材料、填报变更备案申请书等文件办理变更手续。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的填写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是劳动争议的一方向仲裁庭提交的,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职务的证明文书。
填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应当注意的问题是:
(一)如果劳动争议的当事人一方是法人或者单位的时候,应当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以便于案件的及时处理。所谓法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是指具有独立的财产和经费,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能以自己的独立的合法财产承担民事责任的组织。非法人单位或者企业是指不符合我国《民法典》上述法人条件之一的社会组织。非法人单位或者没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同样可能会面对劳动争议仲裁的情况,此时,一样要递交其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二)要明确谁是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是指法人单位的行政正职负责人,如厂长、经理等。但是,如果法人单位设有董事会的,该单位的董事长是法定代表人,而其经理并不是法定代表人;同时,在社会生活中,许多法人单位设有分厂和分支机构,但是,一般而言,分厂或者分支机构是没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的,所有当该分厂或者分支机构成为劳动争议仲裁的一方当事人时,其法定代表人只能填写其所属的法人单位的行政正职负责人。如果法人单位没有行政正职负责人,那就应当填写负责本法人单位日程工作的常务副职负责人的姓名以及其他自然情况。
(三)在仲裁的进行过程中,如果遇到单位法定代表人更换的情况,则应当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新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继续参与仲裁活动,法定代表人更换以前的仲裁活动依然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