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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1日,记者从省水利厅获悉,近日,山东省确定对2022年度水资源集约节约工作推进力度大、成效明显的济南、青岛、潍坊、威海、聊城5市进行督查激励,统筹利用重大专项资金分别给予200万元奖励,目前奖励资金已经拨付到各市。这是山东省首次开展节水工作省级督查激励。
为落实节水激励政策,强化正向激励导向,2022年山东省确定将节水工作列为省级督查激励事项。省水利厅制定印发《山东省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工作成效督查激励实施办法》和督查激励评价指标标准,2023年按照指标标准形成对各市评价结果,确定纳入督查激励范围的设区市名单。
今年,山东省将深入实施国家节水行动,全年水资源消耗总量控制在241.1亿立方米之内,全省万元GDP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分别比2020年下降9%和5%,非常规水源利用量不低于13.5亿立方米,节水型社会建设达标县(区)覆盖率达到90%,节水型高校建成率达到50%以上,在园区、企业、公共机构遴选一批节水标杆单位,推动全省用水效率和节水水平继续走在全国前列。下一步,省水利厅将用足用好省级督查激励政策,争取将督查激励范围由市级扩大到市县两级,协调省有关部门加大奖励力度,充分调动各级工作积极性,激励带动全省节水工作高质量开展。(记者 方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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